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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部科技创新平台名称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委关于清理规范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有关要求,现将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原“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名称调整为“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见附件2),各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应以新名称开展相关活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各原国家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单位不得再以“国家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

  1.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2.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名单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4/202411/t20241121_1095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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