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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5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作者:佚名

  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报审版)的函》(广核惠函〔2023〕31号)、《关于恳请审批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的请示》(广核惠〔2024〕8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太平岭核电厂1、2号机组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11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1月8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411/t20241113_1095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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