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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跻身前五 新疆再获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优秀等次

发布时间:2024-08-16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李行报道)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2023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近日公布,新疆再次获得优秀等次。至此,新疆已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2023年考核名次为第五名(并列)。

  近年来,新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从政治的高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之大者”来推动,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美丽新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自治区出台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新疆高质量发展相关实施方案,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绩效考评、审计、巡视巡察的重点内容。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主责主业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监察。

  2023年,新疆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聚焦重点区域,将“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改善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出台 “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制定7个方面24条措施和重点行业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下大力气整治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区域圆满完成“一升两降”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优良天数较2022年累计增加109天。2023年,新疆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纳入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为95.9%,劣五类水体断面实现清零。同时,新疆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理,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各族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2023年,新疆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四年保持在90%以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田丰表示,新疆将继续实施“乌—昌—石”、“奎—独—乌”等区域大气环境整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和新污染物治理,以高水平保护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疆建设。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zhxx/202408/566309df82eb47c9a9ebc095d655ba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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