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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安排部署生态环境安全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22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7月15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安全专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安全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深度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11日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生态环境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叶圣辉就抓好当前生态环境安全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要以数字赋能精准溯源、科学治污,定期组织汛期污染问题整治会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定期开展现场督导盯办,以最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二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当前汛期自然灾害严峻复杂形势,高度关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和危化品交通运输事故交织叠加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要在汛期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排查标准,抓好问题整改,确保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全覆盖。三要加强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健全应急人员、监测人员、技术专家等常备应急队伍,强化战备意识,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新建、共建、代储等多样化方式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具备第一时间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处置的能力。四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应急、水利、交通运输、消防、气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完善汛期联动机制,确保自然灾害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信息通报。重大、敏感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五要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渠道畅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及时采取科学有效处置措施。六要扎实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会商研判,针对汛期特点,帮助企业精准排查风险隐患,组织专家团队对重点地区、关键行业领域开展督导帮扶,提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七要防范化解环境信访舆情矛盾。要畅通信访舆情渠道,对重点生态环境信访问题,要跟踪督办企业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与反映人见面、与被投诉企业见面、与属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见面、核查处置深入现场”的“三见面一到场”工作法,建立健全热点问题预警机制、排查机制,精准有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nxi.gov.cn/gzdt/sjdt/202407/t20240722_96136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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