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暗访

新疆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主要指标改善明显

发布时间:2024-06-13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6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3—2024年大气污染治理、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的“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全疆水环境、土壤安全现状,以及我区各地在不断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过程中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6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年来新疆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情况。

  

  2023年,自治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重点抓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企业应急减排和移动源管控,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去年也是近10年来“乌—昌—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最显著的一年。进入2024年,自治区制定印发了2024-2025年行动方案,通过提前发布预警和采取应对措施,实现1-2月冬季工业企业生产平稳,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乌—昌—石”区域2023-2024年采暖期,优良天数比例达68.9%,同比累计增加220天,上升17.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9.2%,同比累计减少127天,下降10.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7.8%。

  截至5月20日,全区14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2%,同比增加4.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减少2.0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目前已完成国家清单中21条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6个湖泊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排查河流、湖泊岸线9300余千米和1200余千米。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为96.4%、97.5%,同比提高了3.8%和0.9%。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新疆坚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园区、矿山开采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目前已完成8个国家级化工园区、12个省级化工园区、37个垃圾填埋场、8个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区有效期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76家,总处置能力达到1297.73万吨/年。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田丰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自治区民生实事,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乌—昌—石’‘奎—独—乌’、伊犁河谷区域大气环境治理,带动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zhxx/202406/bc58ec6ad8d2463396b8f23ed0fbe7e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法制网 hb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