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暗访

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6-03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美丽上海建设,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围绕生态环境政策落地见效,优化全流程公开

  (一)做好生态环境类政策集成式发布保障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建设,推进惠企政策集中发布。(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

  (二)优化政策推送服务。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空间积极开展政策的精准推送,做好企业标签与政策标签的关联,提升政策推送对象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实用性。(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

  (三)丰富完善政策留言板功能,做好政策咨询回复工作。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业务部门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启动专题调查。做好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

  (四)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年内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政策信息归集和解读,增强公开服务能级

  (一)拓展主动公开公文前端展示。梳理申报通知、公告通报、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政策信息,归集统一发布在“上海环境”网站-“公告通知”和“政策解读”栏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栏目的衔接融合,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便于市民查找获取。(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政策解读,优化解读方式。持续做好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以及重点工作的解读,加强我局与其他委办局及长三角地区部门共同制定政策解读工作的沟通协调,着力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强化政策咨询服务,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策留言板、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等渠道,持续做好企业公众咨询解答工作。(各相关部门)

  (三)增强政策文本与政策依据、配套文件、解读材料、常见问题及解答清单等信息的关联,并在相关发布界面开通超链接、关联稿件窗口等标识,提升政策获取便利性。(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负责)。做好生态环境涉外政策外文版供给,积极保障“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的国际版建设。(科技处牵头)

  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公开质效

  (一)形成生态环境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和数据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有效、准确回应信息获取的相关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降低行政纠错。做好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定期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合理应用一事一申请等途径,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办公室牵头)

  (三)组织“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特色开展线上、线下开放活动。及时更新环保设施开放和教育基地开放信息。拓展“生态环境金点子”,构建线下征集网络,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办公室牵头,宣教中心负责)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效果,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生态环境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深化拓展政民互动,通过信息化手段,了解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办公室牵头)

  四、加强业务培训,抓好任务落实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有关行政法规学习,办公室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办公室加强中期检查和跟踪督查,最后落实情况纳入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272/hbzhywpt1160/20240531/6b16dec4a95247ebbcf4c791c35a3cc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法制网 hb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