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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5-01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张云梅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4月12日,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为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谋篇布局,力戒形式主义,一个会议部署到底,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再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制定全区实施方案,明确5个方面19项具体举措,组织指导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6600余个党组(党委、工委)、8.88万个基层党组织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新疆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准确把握目标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局,有序铺开。

  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各级党委(党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扎实进行学习研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聚焦《条例》逐章逐条学习,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研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落实,集体学习《条例》原文,编制任务清单和每月学习清单,全员配发学习资料,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制定落实工作提醒,明确党纪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统筹指导好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在“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设置“宪法法律宣传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内设《条例》相关党纪法规文字、图片、视频等学习内容,及时转发海报、微动漫等新媒体作品,供党员干部自主学习;克拉玛依市委常委会带头学、各级党委(党组)引领学,同时因地制宜、科学统筹克拉玛依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党群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资源,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多元化、更便捷的学习方式,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还整理《条例》有声书等学习资料,提高《条例》学习的实效性。

  乌鲁木齐市委在认真学原文、全文学的基础上,邀请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专家围绕《条例》开展专题辅导,为市、区(县)四套班子成员,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织系统党员干部等1900余人,讲授《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扎实做好《条例》培训和阐释解读工作。哈密市委把《条例》学习解读纳入哈密市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塔城地区录制《法治讲谈》,加强对《条例》解读阐释的同时,还用好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载体,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抓好流动党员、偏远牧区党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的学习。

  党纪学习教育中,新疆各级党组织还加强警示教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组织观看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昌吉市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四套班子成员、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意识、紧绷纪律之弦、筑牢思想防线。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zhxx/202404/e2534a66135c4487a85c5ed3ac9e10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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