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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柳州市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10-1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柳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9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柳州市召开,督察组组长黄志伟、副组长欧波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柳州市委书记吴炜进行了进驻动员。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壮主持会议。

  黄志伟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求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纳入“1+1+4+3+N”目标任务体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绿色发展实现更大进展作出部署安排,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

  黄志伟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广西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黄志伟强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的政治检查,是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广西发展大局,着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工作,严禁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行为,力求最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环境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次督察将重点关注被督察对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情况;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指示批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情况;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动减污降碳优生态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及处置,着力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吴炜表示,柳州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将全力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督察组的相关要求,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支持和保障好督察组的工作。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提升柳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

  会上,欧波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其他人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柳州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10月9日—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2—2665617,专门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A02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gxhd/hygq/t172513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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