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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崇左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08-15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自治区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崇左市开展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7月1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督察组于7月31日向崇左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迟威主持,督察组组长许建忠通报督察报告,崇左市委书记蓝晓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人员,崇左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崇左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出台《崇左市白头叶猴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崇左市龙峡山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7.3%,同比提升2.2个百分点;2023年第一季度,崇左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第三、全区第一;实施重金属排放削减、农用地安全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全球濒危、崇左独有的白头叶猴种群数量由2015年的975只,增加到2021年的135群共1300多只,新发现的“弄岗穗鹛”等鸟类新种和宽叶玉凤花、红柱开口箭等多种野生植物新种得到较好保护。

崇左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及时办理群众举报问题。截至7月25日,督察组交办的36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责令整改49家。

督察指出,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要求,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殷切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和短板。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思想认识有差距,部分县(市、区)的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污染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对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存在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间推诿扯皮、互相推卸矿山修复责任的现象。监管工作放松要求,对花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不严,整治违规建设项目不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扶绥县渌井铅锌矿废渣问题整治进度严重滞后。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不够牢固。

大气污染防控形势严峻,2023年1—5月,优良天数比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累计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3.3%。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依然明显,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全区平均水平;城区内仍有29个污水管道空白区,排查出的市政管网687处错混接点还有250处未完成整改;黑臭水体还未全部消除;部分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严重偏低。尾渣处置工作推进不力,大新县兴振锰粉厂未完善五里峰锰渣堆放点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近几年未进行后续管理;大新金格锰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未建设地下水监测井,防渗膜未按要求热缝仅相互叠放,存在渗漏隐患。

督察组现场采样监测

三是生态破坏问题仍较突出。

侵占、破坏风景名胜区,宁明新禾农牧公司在花山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项目;花山风景名胜区存在多处非法盗采点,还存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情况,造成多处水土流失。矿山生态修复效果不佳,只完成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自然恢复认定等相关工作。非法盗采稀土矿破坏生态问题时有发生,盗采方式简单粗暴,对山体、植被破坏严重。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重点生态问题。

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不严不实,大新县未将县城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华侨农场生活污水问题纳入整治,部分污水通过排污渠和多条污水地表径流直接排入保护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不够到位,友谊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设置污水预处理站,实际进水浓度远超设计值,无法正常运行;天等县城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三年多未正常运行;扶绥县山圩镇山圩产业园未建成配套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突出,养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节能降碳工作力度不够。崇左市未完成“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2021—2022年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未达序时进度。“林长制”执行不到位。新污染物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江州区一些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未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督察组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督察要求,崇左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督察强调,崇左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报告反馈后4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崇左市委、市政府处理。

蓝晓表示,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是对崇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方位“体检”,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崇左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崇左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整改验收销号,严肃责任追究,全面完成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要强化成果运用,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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