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暗访

驻周口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常态化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时间:2023-03-05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针对个别干部职工反映驻在单位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问题,我们要搞一次专项检查,查找和纠正驻在单位在办公用房、公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们同步跟进监督……”2月27日上午,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针对近期监督重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当天下午《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驻在单位。

  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从严督促驻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在办公用房方面列举了是否有“虚设办公桌”、“平时两间房、检查一间房”等变相占用办公用房等5项问题。在公车检查方面列举了是否有用公款为私车加油、洗车、养护等私车公养问题和是否有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7类问题。《通知》要求驻在单位要提供办公用房平面图、具体房间使用人、公务用车运行台账及派车手续、自查自纠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驻在单位要认真总结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对存在问题,要有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我们重点围绕驻在单位自查情况、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自查及整改不力、监管不严、违规使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驻该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朱玉柱 董大鹏)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3/02-28/26975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法制网 hb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